美國移民局發(fā)布EB5新的政策指導
美國移民局 (USCIS) 根據 EB-5 現代化規(guī)則和 2022 年 EB-5 改革和誠信法案的規(guī)定,在移民局政策手冊中發(fā)布了新的政策指導。
重點包括
刪除了聯邦法院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撤銷的 EB-5 現代化規(guī)則中的規(guī)定;
新增在可以立即獲得簽證的情況下,申請人可在遞交 I-526 申請的同時或之后遞交 I-485 申請;
修改投資金額和目標就業(yè)區(qū) (TEA) 指定流程;
將 I-526 申請表的名稱從原來的外國企業(yè)家移民申請,變更為現在的名稱——獨立投資者移民申請;
并新增 I-526E 申請表相關信息,即區(qū)域中心投資者移民申請。
有關 EB-5 改革的更多信息,請參閱 “EB-5 問答:2022 年 EB-5 改革與誠信法案”頁面,鏈接:
https://www.uscis.gov/working-in-the-united-states/permanent-workers/employment-based-immigration-fifth-preference-eb-5/eb-5-questions-and-answers-eb-5-reform-and-integrity-act-of-2022-updated-april-2022